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证券代码:30006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配套募集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上市公告书摘要
公告编号:2015-095
独立财务顾问
GQX1M]XXSAB0VJQ2KBXSY8J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及声明
1、本次向程宇、常州长平、上海进承、芜湖联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5.1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均价的90%。经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
配方案除息处理处理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15.16元/股。
本次向京江永晖、冯毅、束盈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5.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经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除息处理处理后,本次
发行价格调整为15.33元/股。
2、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向程宇、常州长平、上海进承、芜湖联企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数量为77,176,782股;本次向京江永晖、冯毅、束盈募
集配套资金之发行数量为12,393,998股。
3、2015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上市公司股份未到帐结构表》、《证
券持有人名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之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发行新股数量为89,570,780
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2015年11月17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
跌幅限制。
5、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7、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及股份变动情
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
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天龙集团
指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63)
标的公司、煜唐联创、品
众互动
指
北京煜唐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品众互动”为标的公司所属
的业务主体主要经营品牌,本核查意见中涉及到业务相关描述
时一般采用“品众互动”指代标的公司
常州长平
指
常州长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进承
指
上海进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芜湖联企
指
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京江永晖
指
常州京江永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标的股权、标
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程宇、常州长平、上海进承、芜湖联企合计持有的煜唐联创
100%股权
交易对方、煜唐联创股东
指
程宇、常州长平、上海进承、芜湖联企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天龙集团拟向程宇、常州长平、上海进承、芜湖联企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煜唐联创100%股权;
并向京江永晖、冯毅、束盈三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
指
天龙集团向京江永晖、冯毅、束盈三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总金额
指
天龙集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所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与募集配套资金之和
补偿责任人
指
程宇、芜湖联企
定价基准日
指
天龙集团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之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3月31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4年12月31日
交割日
指
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
标的股权股东变更为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过渡期
指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煜唐联创100%股权过户至天龙集团
名下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
承诺期
指
程宇、芜湖联企作出的就标的资产交割后其净利润实现目标所
承诺的期间,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度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会计师、天职国际、审计
机构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
评估师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发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Sky Dragon Printing Ink Group Co.,Lt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20,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冯毅
成立日期
2001年1月2日
住所
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063
股票简称
天龙集团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200000001235
税务登记号码
441283726484120
组织机构代码
72648412-0
邮政编码
526108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86-758-8507810传真:86-758-850730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lym.cn
电子信箱
tljt@tlym.cn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油墨、化工原料(以上产品除溶剂油墨以外,不含其
他化学危险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
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天龙集团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程宇、常州长平、
上海进承及芜湖联企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煜唐联创100%的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
(1)经交易各方协商,程宇、常州长平、上海进承及芜湖联企4名交易对
方合计持有的煜唐联创100%股权交易作价为130,000万元,上市公司将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
对价中的90%,即117,000万元,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10%,即
13,000万元。对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详细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
(万元)
支付方式
煜唐联创股东
股权比例
现金(万元)
股份对价(万元)
股份(股)
程宇
63.33%
82,333.33
13,000.00
69,333.33
45,734,389
常州长平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
20.00%
26,000.00
--
26,000.00
17,150,396
上海进承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10.00%
13,000.00
--
13,000.00
8,575,198
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6.67%
8,666.67
--
8,666.67
5,716,799
合计
100.00%
130,000.00
13,000.00
117,000.00
77,176,782
注:上表中“交易对价”由相应股东的持股比例乘以总支付对价四舍五入后得到,“股份(股)”计算结果
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舍去取整,下同。
(2)为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绩效,上市公司拟向京江永晖、冯毅、
束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万元,其中京江
永晖认购不超过10,768.5万元,冯毅认购不超过4,231.5万元,束盈认购不超过
4,000万元。按15.33元/股的发股价格计算,发行数量为12,393,999股。本次配
套融资金额为19,000万元,其中13,000万元将用于本次交易现金部分价款的支
付,其余部分主要用于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费用和补充标的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运
营资金。
其中,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龙集团将持有煜唐联创100%股权,煜唐联创将成为天
龙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情况分别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根据《重组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
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即15.18元/股。根据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决定以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人民币(含税)。2015年7月6日,上市公司股价
已完成除息,因此,对应的发行价格相应的调整为15.16元/股。
2、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
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或者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认购的,
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九折,即15.35元/股。根据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决定以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人民币(含税)。2015年7月6日,上
市公司股价已完成除息,因此,对应的发行价格相应的调整为15.33元/股。
3、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
调整。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决议未设定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定
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反映了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合理,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为130,000万元,其中90%的股权对价采用定
向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为77,176,782股。同时,上市
公司拟向京江永晖、冯毅、束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000万
元,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2,393,999股。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合计发行不超过89,570,781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的30.83%,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认购人
发行数量(股)
程宇
45,734,389
常州长平
17,150,396
上海进承
8,575,198
芜湖联企
5,716,799
京江永晖
7,024,462
冯毅
2,760,274
束盈
2,609,263
合计
89,570,781
四、本次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煜唐联创100%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
日,煜唐联创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373.58万元,在评估机构所列假设和
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煜唐联创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32,100万元,
评估增值122,726.42万元,增值率为1,309.28%。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书》,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煜唐联创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30,000
万元。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程宇及芜湖联企的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程宇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天龙集团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为保证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可行性,程宇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其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分期解禁:
(1)本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分期解锁:煜唐联创
201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获得股份的20%;煜唐联创2016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本人可再解锁获得股份的20%;煜唐联创2017年度《审
计报告》出具后,本人可再解锁获得股份的40%;煜唐联创2018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后,本人可再解锁获得股份的20% 。如煜唐联创任何一期未达到承诺
业绩的,则本人当期解锁股份须扣除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人本次认
购的全部股份数×当期可解锁比例―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2)程宇在转让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时如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减持股份数量还应遵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芜湖联企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解禁承诺如下:
本合伙企业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于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满12
个月的,本合伙企业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合伙企业名下之日
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合伙企业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分期
解锁:煜唐联创201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本合伙企业可解锁获得股份的
20%;煜唐联创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本合伙企业可再解锁获得股份
的20%;煜唐联创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本合伙企业可再解锁获得股
份的40%;煜唐联创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本合伙企业可再解锁获得
股份的20%。如煜唐联创任何一期未达到承诺业绩的,则本合伙企业当期解锁股
份须扣除应补偿股份,即:解锁股份数=本合伙企业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当
期可解锁比例―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本合伙企业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于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满
12个月的,本合伙企业获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但若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已满36个月,且煜唐联创2018
年的《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则本合伙企业可解锁获得股份的80%,剩余20%
的股份在2018年《审计报告》出具后解锁。
(2)常州长平、上海进承的锁定安排
常州长平、上海进承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天龙集团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
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对应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常州长平、上海进承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天龙集团股份时,
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对应的股份自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程宇、芜湖联企、常州长平及上海进承在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百分之九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
易。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采用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的方式来进行,拟
向京江永晖、冯毅、束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九折,即15.35元/股,根据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人民币(含税)。2015年7
月6日,上市公司股价已完成除息,因此,对应的发行价格相应的调整为15.33
元/股。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9,000万元,合计发行数量为12,393,999股。其中京
江永晖认购不超过7,024,462股,冯毅认购不超过2,760,274股,束盈认购不超过
2,609,263股。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3名特定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股份根据上述规定解禁后,减持股份还应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亦遵守上述约定。
六、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4年12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初步
确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2014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停
牌公告》。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5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
3、2015年1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停
牌公告》。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4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
4、2015年3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停牌
公告》。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主体较多,相关关联方主体收购的程序设
计有关部门的审批,流程耗时较长,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讨论、论证和完善所需
时间长且工作量大,同时本次工作过程中遇上春节长假,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5、2015年4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停牌
公告》。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主体较多,尽管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审计、
评估等事项,但重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完善仍需时间,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6、2015年4月23日,煜唐联创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全体股东向
天龙集团转让煜唐联创100%股权的议案;
7、2015年4月23日,公司与程宇、常州长平、上海进承、芜湖联企签订
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8、2015年4月23日,公司与冯毅、京江永晖、束盈分别签订了《股份认
购协议》;
9、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相关事项。
10、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11、201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
12、2015年7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
年第64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获无条件通过。
13、2015年9月22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龙油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程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5】2141号),核准本次重组方案。
14、2015年10月12日,煜唐联创100%股权登记至天龙集团。
15、2015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上市公司股份未到帐结构表》、《证
券持有人名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之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发行新股数量为89,570,780
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5年10月10日,煜唐联创为本次资产过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
意全体股东将其所持有的煜唐联创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龙集团,各股东均放弃对
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15年10月12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核准,煜唐联创已
完成100%股权过户至天龙集团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向煜唐联创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天
龙集团持有煜唐联创100%股权。
经核查,煜唐联创已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完毕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二)标的资产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煜唐联创100%股权,标的
资产的债权债务均由煜唐联创依法独立享有和承担,本次标的资产的交割不涉及
债权债务的转移。
(三)期间损益的确认与归属
煜唐联创股权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天
龙集团享有;煜唐联创股权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
分由程宇、芜湖联企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四)募集配套资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1、天龙集团和东方花旗于2015年10月20日向京江永晖、冯毅、束盈发出
《缴款通知书》,要求京江永晖、冯毅、束盈于2015年10月23日16:00前将
189,999,989.34元认购资金汇入东方花旗为本次发行专门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分行第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001190729013330090账号内。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3067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0月23日止,东方花旗已累计收到天龙
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189,999,989.34元。截至2015年10月26日,东
方花旗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与发行权益直接相关的费用7,799,999.79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182,199,989.55元划转至发行人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107015505010000125账户内。扣除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财务顾问费
1,000,000元,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1,199,989.55元。
3、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425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
10月27日止,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出资总额
1,359,999,989.34元,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权出资金额为1,170,000,000.00
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商登记手续业已办理完毕),募集配套资金现金出资额
为189,999,989.34元(募集资金已由东方花旗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99,999.79元,向上市公司账户实际缴入182,199,989.55元),扣除上市公司
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财务顾问费1,000,000元,扣除股权登记费89,570.78元,上
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51,110,418.77元,其中计入“股本”89,570,78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1,261,539,638.77元。
(五)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2015年11月6日,天龙集团就本次购买资产而增发的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相关登记材料,并获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及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89,570,780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第二节、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上市及发行前后股权变动情
况
一、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即15.18元/股。根据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决定以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人民币(含税)。2015年7月6日,上市公司股价
已完成除息,因此,对应的发行价格相应的调整为15.16元/股。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九折,即15.35元/股。根据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决定以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人民币(含税)。2015年7月6日,上
市公司股价已完成除息,因此,对应的发行价格相应的调整为15.33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为130,000万元,其中90%的股权对价采用定
向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为77,176,782股。同时,上市
公司拟向京江永晖、冯毅、束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189,999,989.34元,
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2,393,998股。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合计发行89,570,780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的30.83%,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认购人
发行数量(股)
程宇
45,734,389
常州长平
17,150,396
上海进承
8,575,198
芜湖联企
5,716,799
京江永晖
7,024,462
冯毅
2,760,273
束盈
2,609,263
合计
89,570,780
二、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及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89,570,780股股份已于2015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5年11月1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2015年11月17日(上市首日)不除权。
(一)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2015年4月23日,天龙集团与程宇、芜湖联企、常州长平、上海进承签署
了附生效条件的《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2015年4月23日,天龙集团与冯毅、京江永晖、束盈签署了附生效条
件的《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冯毅、常州京江永晖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束盈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
协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次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协议均已
生效,交易各方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
(二)本次发行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在股份锁定、盈利预测补偿、避免同业竞争、规
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以上承诺的主要内容
已在《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中披露,该等文件已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目前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承诺人无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前公司的总股本为201,000,000股。天龙集团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为89,570,780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0,570,780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1、限售流通股
81,915,013
40.75%
171,484,593
59.02%
2、无限售流通股
119,086,187
59.25%
119,086,187
40.98%
总股本
201,000,000
100.00%
290,570,780
100.00%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冯毅。
五、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冯毅
85,529,700
42.5500
限售流通A股,A
股流通股
2
冯华
10,690,000
5.3200
限售流通A股,A
股流通股
3
冯军
10,660,000
5.3000
限售流通A股,A
股流通股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行业领先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565,012
2.2700
A股流通股
5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
组合
4,500,107
2.2400
A股流通股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582,441
1.7800
A股流通股
限公司-广发新动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
组合
3,207,807
1.6000
A股流通股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盛国企改革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808,103
1.4000
A股流通股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产业活力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2,754,793
1.3700
A股流通股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全合润分级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5,759
1.2700
A股流通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登记并上市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冯毅
88,289,973
30.39%
限售流通A股
2
程宇
45,734,389
15.74%
限售流通A股
3
常州长平
17,150,396
5.90%
限售流通A股
4
冯华
10,690,000
3.68%
限售流通A股
5
冯军
10,660,000
3.67%
限售流通A股
6
上海进承
8,575,198
2.95%
限售流通A股
7
京江永晖
7,024,462
2.42%
限售流通A股
8
芜湖联企
5,716,799
1.97%
限售流通A股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行业领先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500,000
1.55%
A股流通股
1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
组合
3,800,132
1.31%
A股流通股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冯毅,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前后冯毅的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份(股)
总股本(股)
比例
股份(股)
总股本(股)
比例
冯毅
85,529,700
201,000,000
42.55%
88,289,973
290,570,780
30.39%
七、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认为:
天龙集团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及股东变
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已办理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及相关验资事宜;新
增股份的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
的情形;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
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均得到切实履行或尚在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协
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德恒律所认为:
本次重组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约
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已满足,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天龙集团已完成与本次重组相
关之标的资产过户、向程宇支付现金对价、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新增股份的登
记手续、新增股份的申请上市手续。天龙集团为实施本次重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及《创业板发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天龙集团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
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交
易各方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或违反承诺内容的情形;天龙集团就本次重组尚需办
理新增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相应修改章程等相关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
易各方尚需继续履行其尚未履行完毕的有关协议或各项承诺,该等后续事项的实
施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及重大法律风险。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天职国际对上市公司编制的2014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0305号审计报告;对2015年1-3月的备考报表及附注进
行了审阅,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2360号审阅报告。
(一)业务整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前,天龙集团主要以生产和销售油墨、松香和松节油等传统化工原
料为主营业务。油墨印刷的纸质媒介是主要的营销传播方式,随着互联网经济的
兴起和迅猛发展,纸质营销传播方式逐步向数字化转变,互联网营销市场规模迅
速增长。作为传统的油墨制造商,在营销传播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有必要抓住营
销传播市场发展的方向,实现公司经营的多元化,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2014年公司先后收购了广州橙果60%股权以及北京智创20%股权,2015年
收购了北京智创剩余80%的股权,并获得了北京优力10%的股权,同时保留收
购余下90%股权的选择权。广州橙果、北京智创以及北京优力均属于互联网营销
行业的公司。其中广州橙果专注于分别专注于CRM营销领域,并在汽车类互联
网营销细分领域确立了一定的行业地位,获得了一定的行业的技术储备和技术优
势;北京智创是一家定制化移动广告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汽车和家化品牌移动营
销细分领域有一定行业地位和资源积累;北京优力致力于ePR的营销服务,曾
为超过60 个国际和本土品牌客户提供网络整合解决方案。因此,在本次交易前,
天龙集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互联网营销行业的管理经验,初步打造了互联网营销
的管理团队,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实行战略转型计划。本次交易将借助
标的公司在搜索引擎营销领域的技术产品、媒体资源以及强大的销售和客服团队
与上市公司原有互联网营销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形成从CRM、移动互联、ePR
到搜索引擎的全互联网营销产业链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各领域
的客户群体进行整合互补,共享媒介资源,从而实现收益水平的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公司盈利能力和主业结构的影响分析
1、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初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2014年度、2015年1-3月的经营成果、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额
变化率
营业收入
90,528.97
278,614.01
188,085.04
207.76%
营业成本
75,938.25
246,008.16
170,069.91
223.96%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2.95
668.07
245.11
57.95%
销售费用
5,502.18
11,459.81
5,957.64
108.28%
管理费用
6,029.45
9,312.30
3,282.86
54.45%
财务费用
1,390.38
1,385.81
-4.57
-0.33%
资产减值损失
457.03
779.33
322.3
70.52%
投资收益
--
22.75
22.75
100%
营业利润
788.73
9,023.29
8,234.56
1,044.03%
营业外收入
322.94
696.07
373.13
115.54%
营业外支出
127.28
195.93
68.65
53.94%
利润总额
984.39
9,523.43
8,539.04
867.44%
所得税费用
628.36
2,839.93
2,211.57
351.96%
净利润
356.03
6,683.50
6,327.47
1,777.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55.26
6,370.34
6,215.08
4,003.01%
少数股东损益
200.76
313.16
112.40
55.99%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3月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额
变化率
营业收入
19,740.02
79,237.01
59,496.99
301.40%
营业成本
16,008.66
70,097.45
54,088.79
337.8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7.05
216.15
149.10
222.37%
销售费用
1,262.73
2,848.12
1,585.39
125.55%
管理费用
1,569.85
2,329.26
759.41
48.37%
财务费用
521.2
522.81
1.61
0.31%
资产减值损失
200.09
352.46
152.37
76.15%
投资收益
--
--
--
--
营业利润
110.43
2,870.75
2,760.32
2,499.61%
营业外收入
47.04
47.28
0.24
0.51%
营业外支出
87.78
88.39
0.61
0.69%
利润总额
69.69
2,829.65
2,759.96
3,960.34%
所得税费用
179.43
869.38
689.95
384.52%
净利润
-109.74
1,960.27
2,070.01
1,886.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90.76
1,940.94
2,031.70
2,238.54%
少数股东损益
-18.98
19.33
38.31
201.84%
由于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盈利水平有显著提
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14年度备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较同
期实际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分别增长了207.76%、867.44%以及
1,777.23%,2015年1-3月,前述各项数据分别增长了301.40%、3,960.34%以及
1,886.29%,收益质量提升明显。
2、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结构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收入结构从原有的以
传统油墨、林产化工为主,互联网营销行业为辅,转型至传统化工行业与新型互
联网营销行业并驾齐驱的立体式布局。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报告期初完成,上市公司备考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占比
油墨化工行业
365,712,949.01
13.14%
林产化工行业
525,891,618.16
18.89%
互联网营销行业
1,892,188,001.36
67.97%
合计
2,783,792,568.53
100.00%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3月
营业收入
占比
油墨化工行业
77,871,537.06
9.83%
林产化工行业
112,101,820.94
14.15%
互联网营销行业
602,023,909.10
76.01%
合计
791,997,267.10
100.00%
由上表所示,重组完成后,2014年度的互联网营销业务的收入占比从原有
的1.26%上升至67.97%,将成为上市公司最主要的收入贡献来源。在原有油墨
化工业务方面,公司天龙牌水性油墨市场占有率已多年位居全国领先位置,环保
型溶剂油墨的份额也在持续增长,占据重要的市场地位;在林产化工业务方面,
公司歧化松香销售总量已跃居全国行业领导地位。未来,在此两类业务上公司将
以保持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规模效应,不断调整和丰富
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业务结构更加多样,在保护了原有主业的平稳过渡的同时,分享了互联网行业
规模飞速增长的红利,实现了战略转型升级目标。
(三)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1、全产业链整合的优势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在互联网营销的技术储备、品牌和客户、媒体资源以
及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将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不仅能够实现上市公司收入规模
和利润水平大幅度提升,而且帮助公司进一步扩大互联网营销领域的版图。本次
交易将借助标的公司在搜索引擎营销领域的技术产品、媒体资源以及强大的销售
和客服团队与上市公司原有互联网营销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形成从CRM、移动
互联、ePR到搜索引擎的全互联网营销产业链布局。未来上市公司将在原有基础
上对各领域的客户群体进行整合互补,共享媒介资源,从而实现收益水平的最大
化。
2、资产结构互补,可持续盈利能力增强
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属于重资产、资本密集型的传统行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类型与本身上市公司有较强的互补性,属于轻资产、弱周期、消费群体朝阳类型,
合并后资产的ROE、应收账款账期、抗周期能力及长期增值性都有明显提升。
同时煜唐联创2015-2017年承诺业绩不低于10,000.00万元、13,000.00万元、
16,900.00万元测算,整合后的资产盈利能力明显改善,上市公司抗经济周期的
能力将大幅度提升,逐步摆脱上市公司收益水平对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过多依
赖,带动上市公司从现有的盈亏平衡到规模盈利,提高公司整体价值,回馈股东。
3、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在2014年末及2015年3月末分别确认
的商誉为134,463.41万元以及152,308.71万元,若相关资产在未来经营中实现的
收益未达预期,上市公司将面临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经营造
成一定的影响。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主要构成及财务安全性
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初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主要资产项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情况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化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27.59
5.36%
18,022.20
6.08%
11,594.61
180.39%
应收票据
4,948.13
4.12%
4,948.13
1.67%
--
--
应收账款
29,369.41
24.47%
50,855.42
17.15%
21,486.01
73.16%
预付款项
1,259.84
1.05%
3,889.63
1.31%
2,629.79
208.74%
应收利息
21.36
0.02%
21.36
0.01%
--
0.00%
其他应收款
2,006.36
1.67%
14,266.67
4.81%
12,260.31
611.07%
存货
20,499.39
17.08%
20,499.39
6.91%
--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202.41
1.00%
1,202.41
0.41%
--
0.00%
流动资产合计
65,734.47
54.78%
113,705.19
38.35%
47,970.72
72.9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4,727.17
3.94%
4,727.17
1.59%
--
--
投资性房地产
940.40
0.78%
940.40
0.32%
--
--
固定资产
33,282.79
27.74%
33,585.52
11.33%
302.73
0.91%
在建工程
1,976.74
1.65%
1,976.74
0.67%
--
--
无形资产
6,278.21
5.23%
6,304.33
2.13%
26.12
0.42%
商誉
6,717.08
5.60%
134,463.41
45.35%
127,746.32
1901.81%
长期待摊费用
49.77
0.04%
274.08
0.09%
224.31
450.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87
0.25%
531.37
0.18%
236.50
8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267.03
45.22%
182,803.02
61.65%
128,535.99
236.86%
资产总额
120,001.49
100.00%
296,508.21
100.00%
176,506.72
147.09%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3月31日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情况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化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811.24
6.76%
19,574.34
5.96%
9,763.10
99.51%
应收票据
5,050.41
3.48%
5,050.41
1.54%
-0.00
0.00%
应收账款
37,608.04
25.90%
67,620.74
20.60%
30,012.70
79.80%
预付款项
3,211.77
2.21%
4,460.72
1.36%
1,248.95
38.89%
应收利息
16.62
0.01%
16.62
0.01%
-0.00
-0.01%
其他应收款
1,208.92
0.83%
14,615.04
4.45%
13,406.12
1,108.93%
存货
20,402.65
14.05%
20,402.65
6.21%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505.21
1.04%
1,505.21
0.46%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78,814.86
54.28%
133,245.73
40.59%
54,430.87
69.0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
0.00%
--
0.00%
--
0.00%
投资性房地产
934.94
0.64%
934.94
0.28%
--
0.00%
固定资产
33,895.15
23.34%
34,321.63
10.45%
426.48
1.26%
在建工程
341.49
0.24%
341.49
0.10%
0.00
0.00%
无形资产
6,239.80
4.30%
6,272.40
1.91%
32.60
0.52%
商誉
24,562.38
16.92%
152,308.71
46.39%
127,746.33
520.09%
长期待摊费用
43.56
0.03%
237.81
0.07%
194.25
445.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4.86
0.25%
639.46
0.19%
274.60
75.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6,382.19
45.72%
195,056.43
59.41%
128,674.24
193.84%
资产总额
145,197.05
100.00%
328,302.15
100.00%
183,105.10
126.11%
2、负债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初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主要负债项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情况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化率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400.00
64.39%
31,100.00
38.17%
700.00
2.30%
应付账款
8,113.86
17.19%
17,284.81
21.22%
9,170.95
113.03%
预收款项
798.73
1.69%
11,968.99
14.69%
11,170.26
1,398.50%
应付职工薪酬
470.89
1.00%
1,597.36
1.96%
1,126.47
239.22%
应交税费
1,526.93
3.23%
4,535.58
5.57%
3,008.65
197.04%
应付利息
53.91
0.11%
55.32
0.07%
1.41
2.62%
其他应付款
4,538.16
9.61%
13,564.15
16.65%
9,025.99
198.89%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
34.31
0.04%
34.31
100.00%
流动负债合计
45,902.46
97.22%
80,140.53
98.37%
34,238.07
74.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
--
18.98
0.02%
18.98
100.00%
专项应付款
34.17
0.07%
34.17
0.04%
--
--
递延收益
1,230.59
2.61%
1,230.59
1.51%
--
--
递延所得税负
债
45.76
0.10%
45.76
0.06%
--
--
非流动负债合
计
1,310.51
2.78%
1,329.50
1.63%
18.99
1.45%
负债总额
47,212.97
100.00%
81,470.03
100.00%
34,257.06
72.56%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3月31日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情况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化率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5,944.51
49.57%
35,944.51
32.27%
--
0.00%
应付账款
8,153.50
11.25%
15,784.49
14.17%
7,630.99
93.59%
预收款项
1,213.64
1.67%
15,070.48
13.53%
13,856.84
1,141.76%
应付职工薪酬
450.4
0.62%
1,151.15
1.03%
700.75
155.58%
应交税费
2,255.31
3.11%
5,508.15
4.95%
3,252.84
144.23%
应付利息
58.58
0.08%
58.58
0.05%
--
0.00%
其他应付款
23,150.62
31.93%
36,520.73
32.79%
13,370.11
57.75%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0.00%
41.48
0.04%
41.48
100.00%
流动负债合计
71,226.56
98.24%
110,079.57
98.84%
38,853.01
54.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
0.00%
12.43
0.01%
12.43
100.00%
专项应付款
24.6
0.03%
24.60
0.02%
0.00
0.00%
递延收益
--
0.00%
1,208.54
1.09%
1,208.54
100.00%
递延所得税负
债
45.76
0.06%
45.76
0.04%
--
-0.00%
非流动负债合
计
1,278.90
1.76%
1,291.33
1.16%
12.43
0.97%
负债总额
72,505.46
100.00%
111,370.89
100.00%
38,865.43
53.60%
3、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上市公司数据
交易后备考数据
资产负债率
39.34%
27.48%
流动比率
1.43
1.42
速动比率
0.96
1.15
项目
2015年3月31日
交易前上市公司数据
交易后备考数据
资产负债率
49.94%
33.92%
流动比率
1.11
1.21
速动比率
0.82
1.03
4、财务安全性分析
本次交易安排考虑了上市公司重组后的财务安全性,重组后上市公司各项偿
债指标均处于合理范围,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到期应付
债务无法支付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